捐赠办法

自2009年成立以来,汉学图书馆致力于收集各类汉学研究资料以及海外汉籍文献,旨在建设一个特色鲜明、藏书丰富的国际汉学研究文献信息中心。多年来,汉学图书馆接受了社会各界人士、校友和本校学者的多项捐赠。各类捐赠丰富了图书馆的馆藏,支持了图书馆的发展和建设,促进了知识的传承和文化的交流。

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推动汉学图书馆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北京大学汉学图书馆接收捐赠办法

第一条 入藏条件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出版物将被纳入馆藏:

1.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符合汉学研究需要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尤其是本馆缺藏或者需要补充复本的出版物;

2.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学位论文、讲义、手稿等);

3.具有国内销售或发行许可的数字资源,并能保证在现有技术设备或校园网环境下使用;

4. 接受实物捐赠,如名人字画、手稿、书信、艺术品等。建议所捐赠的实物或具有文物价值、文化特质,以提升图书馆的文明程度,或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以增强图书馆的硬件设施建设。

B.下列文献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出版物;

2. 残缺破损的图书;

3.学术价值或收藏价值不高的非正式出版物;

4.内容低下、陈旧、基本上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

5.内有划线、标注、眉批的图书(孤本或名人批注除外);

6.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第二条 处理办法

1.捐赠证明的出具

对国内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文献资源,在接收捐赠登记后,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明。

对国内非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文献资源以及直接从港澳台及境外通过邮寄捐赠的文献资源(图书馆联系批量捐赠、珍贵捐赠等除外),均需填写并提交捐赠者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之后方可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明。

捐赠证明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并不代表北京大学汉学图书馆对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

2.捐赠文献资源到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文献资源的所有权,将按照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包括收藏、转赠、交换等),尽可能使所捐文献资源有所利用,无须知会捐赠者。  

3.根据捐赠文献的学术或收藏价值,以及捐赠文献数量酌情设立专架。

第三条 受赠方式

捐赠人可到馆或通过邮寄方式捐赠,如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人提取。邮寄时请提供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以便我馆对审定入藏的捐赠品及时寄发捐赠回执,以示感谢。

接收人:北京大学汉学图书馆 邵燕、朱文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化学北楼大雅堂101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8344